本报讯 不少市民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知住房套数问题究竟如何认定。近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关于住房套数认定,认房也认贷。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及成套住房贷款次数进行认定;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有两套房产记录、有购买不同住房的两次房贷记录、有一套房产记录和购买另一套住房的房贷记录的,不得发放贷款。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央行规定的利率水平执行。贷款年限1~5年(含)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2.75%;贷款年限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贷款期限为1年的,按合同利率标准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若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计息。(李静)
原标题:公积金贷款认房也认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