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客户端讯 2年间,向朋友借款16万余元迟迟未还,出借人将其告上法庭,法官适用新实施的《民法典》,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月8日,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通报,这是今年该院审结的“民法典实施第一案”。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被告是朋友。2017年,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当年10月,原告将自己与妻子的两张信用卡交给被告使用,两张信用卡出借时的可用额度分别为11万余元和8.1万余元。2018年5月,原告又以转账方式借给被告2万元。2018年10月,原告向被告要回信用卡,并让其还款。经双方核对确认,被告共欠原告16.3万余元。由于被告当时无力还款,便于一个月后向原告出具了借条,明确了借款金额和利息。
此后两年多时间里,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但被告均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民法典》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1月4日),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开审此案。
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民事速裁法官袁文静依法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了被告应当承担的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对双方当事人就《民法典》的施行进行了解释说明和普法宣传,基于情理、立于法律耐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就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偿还达成协议。最终,这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1月1日起,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始实施,标志着中国正式迎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是一部包罗万象的社会百科全书,不管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婚丧嫁娶、生产经营,都离不开《民法典》的保护。它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个人参与社会的行为守则,也是一部写满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正式实施,只是迈出第一步,要真正实施好,使其成为人民群众的“护身符”,需要每个人学习民法典、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需要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每一名法律工作者在实践中贯彻适用,在理解中认真遵守,以案释“典”。太原市万柏林法院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民法典》在司法实践中真正落地生根,努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合法权益。
原标题:朋友间借钱迟迟不还 太原万柏林法院审结“民法典实施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