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医保局消息,北京、天津等开展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城市目前已全部通过模拟运行前的评估考核,进入模拟运行阶段。其中,山西省临汾市入选试点城市名单。
DRG付费具体是指什么
DRG(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将患者患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纳入不同的诊断组打包治疗,实现治疗流程的规范化以及治疗费用的可控。
具体来说,就是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500—600 个诊断相关组,其中资源耗用相近的在同一“分组”,同一分组实行统一医保支付。其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转变到“按病种付费”。其中,按项目付费,就是按诊疗项目付费,如尿常规多少钱、血常规多少钱;按病种付费则是将一项疾病的诊疗费用打包、定价,作为医保支付的标准。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在医保支付方面要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按服务绩效付费,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其中,DRG付费被认为是最具前景的医保预付费支付方式之一。
DRG 用于医疗费用支付制度的出发点是医疗保险的给付方不是按病人在院实际花费(即按服务项目)付账,而是按病人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条件所分入的疾病相关分组付账。依病情不同、病人不同、治疗手段不同会有不同DRG 编码相对应。
其具体运作模式是医疗保险机构就病种付费标准与医院达成协议,医院在收治参加医疗保险的病人时,医疗保险机构就该病种的预付费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
DRG付费能有效控制成本
传统付费下医疗服务提供者没有动力控制成本。作为后付制的按项目付费,一个病人出院时需要交纳的费用与医疗成本通常是正相关的。医疗服务提供方控制诊疗成本一般需要减少服务提供。
在这种情况下,成本下降的同时,收入也会下降,随之而来“净收益”不一定能够提升。更何况,控制成本本身是需要提供者付出努力的(“控制成本的成本”)。故此,按项目付费下医疗服务提供者没有动力控制成本。
而DRG付费能有效控制成本。DRG付费与按项目付费最大的不同,是对于一个住院病例的价格(补偿的费用)是既定的,除了诊断和手术操作确定以后,与病人住院期间接受的服务及其数量(尤其是使用的药品和耗材)关系不大。于是,当医院诊治某类病人的成本高于DRG付费的补偿费用,医院有动力将成本降低到补偿费用水平以下。
当然,无论是基于按项目付费还是DRG付费,控制医疗成本需要医疗服务提供者付出努力。为此,通常情况下,在支付制度变革的初期,医保部门对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实行的政策相对宽松,或者给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提供优惠的政策。
在某种程度上,这些“宽松”和“优惠”可以看作对医疗服务提供者为控制成本而付出努力的补偿。
DRG付费的目标是减少按服务项目付费,实现医院、医保与患者三方共赢。
晨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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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
北京市、天津市、邯郸市、临汾市、乌海市、沈阳市、吉林市、哈尔滨市、上海市、无锡市、金华市、合肥市、南平市、上饶市、青岛市、安阳市、武汉市、湘潭市、佛山市、梧州市、儋州市、重庆市、攀枝花市、六盘水市、昆明市、西安市、庆阳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等
原标题:临汾入选DRG付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