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消费,从心开始”是今年315晚会主题。近年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组织的共同作用下,消费者权益得到了巨大保护,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城市居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得到大幅提高。但是,广大农村地区由于信息不对称、维权成本高、农民维权意识淡薄等原因,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猖獗和侵害消费者权益比较突出的短板。
今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广大农民对乡村振兴充满期待,干劲十足。让农民享受到健康合格的产品和优质服务是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大力打击假冒伪劣,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好农民消费者权益,让农民共享良好法治环境和发展成果有助于提振农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信心和干劲。
维护消费者权益要聚焦“三农”。假冒伪劣产品在相关部门的打击下,在城市中成了“过街老鼠”,但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执法力量薄弱、信息不对称、农民识假知识不足、贪图便宜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还有很大的“市场”,严重影响农民的身心健康,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严重相悖。维护消费者权益要聚焦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消费者,紧盯种子、化肥、地膜、农机等农业生产物资,“严”字当头,“查”字先行,以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和财产安全为重点,发挥县域执法部门的力量,对农业生产物资从源头上严查,从进货渠道上严查,从销售环节上严查,从使用效果上严查,为农民守好“第一关”;要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让“帅师傅”“奥力奥”等严重影响农民身体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家电等生活物资无处遁形,要综合运用税收等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优质企业把销售网络覆盖到广大乡村地区,打通农民购买“正品”“真品”和享受优质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助力乡村振兴。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深受假冒伪劣产品之害,“坑农、伤农”等事件时有发生,但农民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维权无门,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农民是实施乡村振兴的主力军,维护好农民的切身权益才能更好调动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要积极推动官方和民间维权组织向农村地区和农民靠拢,探索建立和完善以乡镇为中心的农民维权站点,畅通农民维权渠道,打通农民维权“堵点”,探索建立和完善“维权基金”制度,当农民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先行赔付,事后向侵权人追偿;要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维权”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在广大农村和农民中开展维权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宣传,提高识假辨假能力,保护好受害人的财产安全不受损失,让农民成为维权的受益者,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和维权积极性;相关部门和维权部门要形成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合力,在广大农村地区织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侵权行为的法网,对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行为要一查到底,切实降低农民维权成本,坚决彻底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消费权益,提升广大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助力乡村振兴新征程上“活力全开”。
守护农民消费安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提振农村消费,提高农民实现美好生活的消费积极性,调动广大农民建设美丽家乡的热情,发挥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力军作用。(焦跃伟 张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