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耀) 3月29日,记者在吕梁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20日起,吕梁市电动自行车服务中心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启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据了解,此次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能源驱动的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等器械不属于电动自行车,不在本次业务办理范围内。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实行实名登记,不可代他人申领。现场核查时,申领人需本人到场,并持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抬头需与申领人相符、金额相符)、及车辆(无改装、拼装、涂改)等。
登记上牌期间,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申领正式号牌(绿牌),符合非标电动自行车的,申领过渡期号牌(黄牌)。非标电动自行车合格证、购车发票遗失的,需本人填写车辆来历合法承诺书并电子签名,承诺本车辆无盗抢、无经济纠纷、无逃税漏税、无改装拼装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按照“网上预约、现场查验、牌照免费、试点先行”的原则,申领人可通过微信关注“山西吕梁交警”公众号或“吕梁电动自行车服务中心”公众号,申请网上预约,也可拨打客服热线0358-8348887进行咨询。目前,首批警用、民用和共享电动自行车离石区试点已完成登记上牌工作。
发布会上,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人延忠平说,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可以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秩序管理,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申领人,积极行动,尽快完成上牌登记。
原标题:我市电动自行车四月二十日起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