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党史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难事、愁事、烦心事作为实践活动突破口,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检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
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级党员干部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党史学习教育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适时印发《通知》将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指明了方向,谋划了目标。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不转移活动内容,该自己办的事,绝不假手他人,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下属单位、深入工作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在巩固脱贫攻坚主战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最前沿、深化改革第一线,切实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拓展思路,一件一件落实,一事一事解决,彻底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在教育、养老、医疗、住房等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寻求突破谋取长远,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员干部在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好事更好,实事更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让群众检验“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好不好,人民群众是有发言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就是要让全体党员干部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始终把为人民服务贯穿于学习教育始终,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动力和实践自觉。“学史力行”关键在“行”,重点在“办”,把为人民群众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标准,切实把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亲力亲为,躬行不辍,以务实的作风力戒形式主义,以求真的态度力戒官僚主义,以新形象、新作风、新作为展现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困难中总结经验教训,集中出台一批管长远、惠民生、见实效的政策举措和实招硬招;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能及时解决的要立马办,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限时办,有难度的要创造条件办,对于确实无法解决的要科学研判发展中办,切实做到承诺必践诺,交上一份人民群众满意的时代“答卷”。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实践活动,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让人民群众来检验实践成效,带动全体党员学习党史热情,促进党史教育取得扎扎实实成效,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焦跃伟 王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