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件已全部办结
本报讯 近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八批2件群众反映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妥善处理。截至4月19日,2件已经办结。
编号为D2SX202104140032的基本情况为:泽州县周村镇岸村村寨上村(寨上村属岸村村管理)西北处有一“华煜煤化工厂”,该厂自建了一个填埋场,2019年该厂将工业废渣倾倒在填埋场,下雨时,填埋场的黑色水体流至寨上村的长河里,毒死了养殖户十几只羊;现填埋场已被废渣填满,该厂用炉渣在废渣上覆盖(总共约100多万吨的废渣废料),未做规范的处理,举报人担心废水会渗到地下,污染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市民称填埋场处之前有硫磺、臭鸡蛋的味道,市民担心存在安全隐患,曾向当地镇政府反映过,未得到处理。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华煜煤化工厂”应为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留周村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距寨上村(属岸村村管理)约500米,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投产。举报反映的“填埋场”为该公司高硫煤洁净利用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建设的备用渣场,用于堆存综合利用不畅时的气化炉渣及锅炉灰渣,由晋城市钰丰商贸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该渣场配套建设有拦渣坝、渗滤液收集池、雨水倒排系统等辅助设施。库区底部及边坡等防渗区域采用HDPE膜(高密度聚乙烯)作为主防渗衬层,无纺土工布作为膜上保护层。渗滤液由底部排水管流入渗滤液收集池,通过水泵抽回渣场用于增湿防尘。目前,堆存量已基本达到分期建设容量。
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时,渣场无明显异味,也无群众反映的硫磺和臭鸡蛋味,但是废渣处置过程中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摊铺、压实。此外,该渣场渗滤液收集池液位正常,周边无水体溢流痕迹,也无暗管排放现象;渣场倒排雨水流入附近荒地(地内种植有附近居民去年栽种的小树苗),径流区域无黑色沉积物,且寨上村和长河位于该渣场东南方向约500米处,中间间隔有在建的环园区道路(2015年开工建设),道路地基远高于渣场渗滤液收集池和倒排雨水口,渣场水体不具备流入长河的条件。通过走访岸村村居民,无养殖户反映2019年以来因误饮工业废水导致的牲畜中毒死亡事件。
针对群众反映有可能污染饮用水问题,2020年3月30日,泽州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对周村镇岸村村在用的水井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2021年4月18日,泽州县疾控中心再次对周村镇岸村村居民饮用水源头水和末梢水进行了抽检采样,现正在检测。
处理和整改情况为: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对晋城市钰丰商贸有限公司处置废渣过程中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摊铺、压实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拟处罚44万元;责令晋城市钰丰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将渣场内未及时摊铺、压实的废渣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对气化炉渣及锅炉灰渣进行规范化处置;待岸村取样水质出具检测结果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备用渣场内的废渣已于2021年4月17日进行了摊铺并压实。
编号为D2SX202104140034的问题基本情况:高平市河西镇小新村村西200米处有一“富明来料加工厂”,无任何手续,河西镇政府曾出台一红头文件称该企业是小散乱污企业,要求该企业停止生产“两断三清”,但该企业现仍在偷偷生产石料,存在粉尘污染现象;河西镇小新村村长姬文富回收多家洗煤厂(举报人称不清楚是哪几家洗煤厂)排出的煤矸石,将煤矸石倾倒在村西100米处的果林上,破坏了果林,现煤矸石已经有了自燃现象,举报人向镇政府反映此问题后,河西镇政府得知此事只是将煤矸石用黄土轻轻覆盖了一层,未彻底解决煤矸石问题。
关于“富明来料加工厂”的问题,经调查,河西镇“小新村”实为“小仙村”,“富明来料加工厂”名为“高平市小仙富民石料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25日,核准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581MA0KRFTC6K,法定代表人为姬文金,经营范围为:机制砂加工及销售,黄沙、石粉、石子销售。2020年7月,群众曾举报该企业存在违法生产行为,河西镇政府曾向该企业下达过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一切非法生产活动,做到‘两断三清’”,并采取了停止该企业生产的相关措施。2021年3月25日,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下达了《关于高平市小仙富民石料加工有限公司来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高行审字〔2021〕60号),但该企业全封闭棚、破碎机等石料加工设施建设地与批复范围不符。2021年4月14日,河西镇环保办人员巡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生产迹象,河西镇政府立即要求小仙村村委切实履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监督落实“两断三清”。该企业已于2021年4月15日起开始切割生产设备、清除石粉等。
关于煤矸石倾倒及自燃问题,2020年11月19日,原小仙村村委主任姬文富向河西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自愿辞去小仙村村委主任职务,目前,姬文富已不再担任小仙村村委主任职务。经调查,2016年至2018年,曾经有人将煤矸石偷排乱倒在小仙村旧果园低洼处,2018年5月,河西镇政府责令小仙村村委将倒于此处的煤矸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进行覆土填埋。2019年3月20日,河西镇小仙村村委与海林种养专业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由海林种养专业合作社承包经营旧果园,在平整旧果园土地时,发现有煤矸石自燃现象,河西镇政府即责令小仙村村委进行了覆土压实。2020年7月,群众举报此处有煤矸石自燃现象,小仙村村委再次进行了覆土压实。2021年4月15日,河西镇政府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处有裸露煤矸石,无明显自燃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河西镇政府负责三日内对高平市小仙富民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不符合审批要求的生产设施实施“两断三清”。目前,上料机、破碎机等主要生产设施已拆除移位。河西镇政府委托专业机构制定治理方案,对旧果园煤矸石填埋处进行彻底治理(责任单位:河西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原芳芳;整改措施:对旧果园煤矸石填埋处进行彻底治理;整改时限:2021年10月底)。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河西镇政府对分管环保领导、四级主任科员韩忠魁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河西镇纪委对小仙村支部书记常建明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对小仙村村委副主任、环保网格员姬向东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罚款2000元,撤销其环保网格员,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河西镇政府要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强化网格化监管,做到及时发现、扎实整改问题,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