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全市考生营造安静的备考及考试环境,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将6月1日至9日定为噪声污染严管期,在此期间,全市所有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噪声严管期内夜间(22:00至次日6:00)、午间(12:00时至14:30),市区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禁止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露天娱乐、集会等产生噪声的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利用高音喇叭或产生高音量的设备招揽顾客。高考日全天(6月7日—8日),各考场周边200米内禁止从事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抢修、抢险施工的,应在作业开始后2小时内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高考期间,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考场周围的噪声源实行重点监管。凡违反规定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记者卢科)
[编辑: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