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生活网

您的位置:首页 >娱乐 >

新司机深夜“练手”险酿事故交警当“代驾”送其回家

时间:2021-07-16 08:03:00 |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杨晶)驾照刚拿到手,太原一名新司机便凌晨独自开车上路,没想到根本无法驾驭车辆,最终交警当起了“代驾”。7月14日,太原市交警支队通报了这起救助。7月10日凌晨1时许,太原交警小店一大队民警巡逻至太榆路武宿村附近时,发现一辆小型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太榆路由北向南行驶过程着,其不仅车速很慢,左躲右闪,而且还在快车道上走走停停。更危险的是,此时正值凌晨,该路段光线不是很亮,这辆车的车灯都没开,几次险些与过往车辆发生碰撞。民警立即将该车辆引导至安全地带。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想尝试一下独自驾车,便租了这辆电动汽车。没想到上路后,自身根本无法驾驭,还险些酿成交通事故。考虑到深夜的国道无法叫到代驾,民警当起“代驾”将他送回家。交警部门提醒,新手上路要时刻注意观察周围路况,最好由驾驶经验丰富的“老司机”陪同,一定要保持安全车距,注意安全。那么,实习期的“新手”需要了解哪些知识呢?首先,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A、B类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A、B类)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