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从7月10日至10月30日我市投放700万元省级数字消费券,分2个阶段和4类消费券投放。第一阶段消费券已发放两轮,截至7月16日,我市总计发放金额62.136万元,本市市民和在同人员总共核销金额29.824万元,直接拉动大同经济消费259万余元,有效促进了消费潜力释放。
省商务厅通过公开征集以及评审程序,遴选中国银联山西分公司和支付宝网络技术公司作为合作平台企业,其“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作为发放平台免费承担消费券投放工作。由中国银联山西分公司承接第一阶段(2021年7月10日-9月17日)家电消费券和加油消费券的发放工作;由支付宝网络技术公司承接第二阶段(2021年9月19日-10月30日)餐饮消费券和零售消费券的发放工作。
第一阶段首轮投放时间为7月10日,末轮投券日期为9月11日,共发放10轮,各轮投放时间为每周六上午9时,票券有效期7天,次周的周五21时失效。目前,第一阶段消费券已发放两轮,截至7月16日,据对首轮消费券情况统计,我市总计发放金额62.136万元,其中家电券31.086万元,石油券31.05万元。至首轮结束,累计核销29.824万元,拉动消费259.418万元。其中,家电券核销20.416万元,加油券核销9.408万元,从核销数据看,消费者对家电消费热情高涨。
原标题:我市首轮消费券发放拉动消费2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