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8月1日讯(记者王佳丽)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级全面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防范最强降水天气引发的地质灾害。通知要求,按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灾防治格局,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地灾防治的主体责任,落实地灾防治属地管理和部门分工的责任,逐级逐点压实防灾责任。交通、水利、教育、卫健、文旅等部门,要加大对公路铁路、水利设施、学校、医院、旅游区等处地灾隐患排查巡查力度,强化应急处置,全面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切实做好最强降水天气期间地灾防范工作,杜绝防范不力造成人员伤亡。省自然资源厅明确,要加强工作调度,充分发挥基层群测群防体系、专业技术支撑队伍的作用,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重点加强降雨期间人口聚居区、切坡建房、高陡边坡、山间沟谷、偏僻村庄、空心村等区域排查,特别要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地灾避让搬迁集中安置区的隐患排查,做到排查全面、巡查精准,坡要到顶、沟要到底,确保地灾防治各项举措落地落细落实。采取超强措施,对于强降雨严重威胁、险情较重的区域,要求当地政府先予撤离人员,避免因山洪和地质灾害可能引发的人员伤亡,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底线。通知提出,各地各级要充分做好临灾避险准备,一旦出现险情前兆,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整合各方力量,果断撤离危险区域人员,按速报时限规定及时上报,第一时间派出人员调查,做好续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