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岳娟红)9月6日起,为期5天的中小学秋季开学督导正式开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分10组深入到部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学校办学情况展开专项督导。
本次督导涉及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情况、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安全管理情况、教育教学情况、“五项管理”和“双减”落实情况、落实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六大项内容,共18条137个情况要点。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月1日正式实施,从问责的情形、方式、程序和组织实施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对发现的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提供了主要依据。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求,要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要求,强化“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意识。督导过程中,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要拉清单。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必须督促学校立即整改;督导组离校之前尚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填写在督导意见书上,逐件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整改情况。督导部门将根据督导结果汇总问题清单,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随后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和责任督学跟踪督办和复查,随时掌握整改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逐项对账清零,确保督导检查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