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flix和亚马逊等全球公司应在其产品消费的地点征税,该公司周四在新德里的一个行业活动中表示金融秘书。
在谈论即将到来的6月G-20峰会上的税收问题时,Garg表示,“税收利润是国际社会需要解决的第一个主要国际问题,”加入“在物理贸易时代和物理转移货物,他们(SIC)提出了建立规则,所以如果您在一个国家有重大建立,那么您有权税。如果你没有建立,那么你就没有权利税。在过去的几年里,这是基本原则。“
他说,“在电子商务时代,这不起作用。生产发生在某处,消费在某处进行,交货是通过电子手段。”
他说,命名Netflix和Amazon,“Netflix将这么多娱乐内容发布到印度,它可能没有一个办公室。”
虽然他承认电子商务巨头亚马逊在印度有一个办公室,但法律要求,他质疑在未经该地区设立办事处的情况下在发展中国家提供货物的可能性。
在这方面,Garg表示,印度已采取铅,并提出改为一些国家反对的国际税收规范。
“我们提出的是,利润应该与消费有关。如果有一个重要的消费基础或用户基数,而不管商品和服务所在的方式,那应该是税收的Nexus,“他说。
Nexus,也称为“足够的身体存在”,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的是要求在国州开展业务的公司在该州收集和纳税。
Garg表示,由于发达国家不想在世界其他地区股票对这些公司征税,目前正在讨论的提案。“这不一定是对的,这不一定是消费国的利益,”他说。